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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货车自燃 高温天气出行须谨慎
点击数:1634次     发布时间:2014/5/17 12:12:27
广西交安网南宁讯(通讯员 陈晓霞 麻元正)进入5月中旬以来,南宁的气温节节攀升,一天当中气温最高的达到30度以上。5月12日下午16时20许,泉南高速公路南宁往柳州方向伶俐出口附近发生了一起大货车自燃事故,值得庆幸的是,该起事故无人员伤亡。

  广西交警总队高速支队五大队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事故现场,在现场民警看到,一辆运载着两块巨型大理石的牵引半挂车停放在应急车道上,汽车右后方两个车轮已经燃起了熊熊大火,整个车身冒起滚滚浓烟。消防员正在对大火进行扑救,驾驶员和副驾驶正在车旁焦急地等待着。在对现场进行安全防护后,民警对事故现场进行临时交通管制,以方便消防员对大火进行扑灭。经过一番紧张扑救后,货车终于熄了火。民警连忙组织警力对行经该路段的车辆进行疏导,提醒驾驶员注意避让、有序通行,避免发生二次事故。

  据驾驶员回忆,他们当时正在行驶过程中,突然听到车轮爆炸的声音,随后就看到车尾冒起了滚滚浓烟,于是他们便迅速把车停在了应急车道上,并用随车携带的灭火器对起火点进行扑救,同时拨打电话报警。据驾驶员初步估计,起火的原因可能是天气太热而导致的。目前损失虽然还没有具体统计出来,但是由于其中一块大理石被烧裂,据驾驶员初步估计,此次火灾的损失约有两万余元。
    
  自燃不仅给车主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还会危及生命。交警提醒驾驶员朋友们,在炎热夏季里,高速公路上温度比较高,车主要严防自燃现象的发生。出车前,首先要注意检查轮胎的胎压,尽量避免胎压过大;其次,注意检查汽车的油箱、电气线路,以防小问题引发自燃;再次,不要把香水、打火机、空气清新剂等易燃易爆物品放置在车内易被太阳光线照射的部位,最后,交警还建议每位车主应随车携带灭火器,并熟练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万一发生火灾,应冷静逃生并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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